*ST吉艾收监管函:未及时披露诉讼事项、未及时披露重大交易进展 环球资讯


(资料图)

4月7日,吉艾科技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ST吉艾”或“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监管函。监管函称,经查明,*ST吉艾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一、未及时披露诉讼事项。二、未及时披露重大交易进展。*ST吉艾的相关行为违反了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5.1.1条、第5.2.8条第二款和第8.6.3条的规定。

▲*ST吉艾公告截图

监管函称,经查明,*ST吉艾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未及时披露诉讼事项

二、未及时披露重大交易进展

*ST吉艾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4条、第5.1.1条、第5.2.8条第二款和第8.6.3条的规定。深交所请*ST吉艾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3月30日晚间,*ST吉艾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深交所股票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

深交所表示,2023年3月29日,*ST吉艾披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的首个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显示,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为-10.4亿元,且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1065.45万元;2022年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18.3亿元;且*ST吉艾2022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上述情形触及终止上市。

读创财经综合

审读:喻方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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